根据《西华大学2021年10月公开考试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有关程序和要求,现将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21年11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二、资格审查地点
西华大学校本部行政楼311办公室(成都市郫都区红光大道9999号)
三、具体要求
(一)获得面试资格的报考者,请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到本公告指定地点,带齐以下材料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站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粘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由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4.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一张(贴面试通知书用);
5.报考者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参考模板见附件1);
6.毕业学校及亲属关系调查表(附件2)
7.校纪委办公室、纪检室管理岗位报考者须提提供从事纪检监察、政法或审计工作的证明原件1份(参考模板见附件3);
8.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参考模板见附件4)。
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所有人员均须提供1-6项,校纪委办公室、纪检室管理岗位须提供7项,在职人员须提供第8项。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二)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我校根据报考人员在《应聘资格审查表》上所留联系电话在面试资格审查当日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三)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请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和四川天府健康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检测、亮健康码、扫场所码、登记入校。
(四)为避免影响考试,来自国(境)外地区的考生,应至少提前22天入境,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面试资格审查当天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自国内地区的考生,要求如下:
1. 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街道旅居史,以及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街道旅居史,正在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的来(返)川考生,不得参加本次面试资格审查;
2. 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区旅居史,以及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区旅居史的来(返)川考生,需提供3天内2次(间隔24小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前三天)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其余考生需于面试资格审查当天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面试资格审查当天无法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审查。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审查。
2.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校区、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3.面试资格审查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工作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面试资格审查结束后应按规定有序离开学校,不得在学校逗留。
4.鉴于近期国内出现多点散发疫情,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属地政府主管部门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要求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易老师,韩老师,万老师,谭老师
联系电话:028-87720101/87723568
特此通知。
附件:1.政治面貌证明(参考模板).doc
西华大学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