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安全、科学、公平,各工作环节做到有章可循;
2.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
3.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组织管理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复试录取工作及招生过程中有关问题的处理。学校主要负责人是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研究生工作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
2.各二级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及招生过程中有关问题的处理,审定本单位拟录取名单,对本单位复试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和复试录取结果负责。二级招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研究生工作领导是直接责任人。
3.各二级招生单位按学科(专业)成立以导师为主不少于5人的复试小组,小组成员无近亲属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人员参加本学科(专业)复试,复试小组在各二级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成员须独立评分,评分纸质记录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三、复试准备工作
1.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将于3月下旬启动,采取线下复试,具体时间安排由各二级招生单位自定。
2.制订并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及各二级招生单位实施细则,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应包括复试标准、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差额复试比例、复试程序以及调剂、录取等环节具体规定。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各二级招生单位实施细则复试前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上和本单位网站公布,并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3.复试命题工作按照《西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规范》要求执行,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
4.遴选培训工作人员。各二级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必须遵守招生工作纪律,履行招生工作职责,负责遴选参加复试工作的人员。各二级招生单位要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招生复试工作;要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
5.各二级招生单位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各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和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差额复试等情况,在公布复试名单时进行说明。
四、复试科目及要求
1.复试科目及成绩计算方法
(1)复试科目
①专业课笔试。测试考生专业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理论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考试时间2-3小时,满分100分,60分合格。
②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测试时间为每生5分钟左右,满分100分,60分合格。
③综合面试。考查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创新精神和能力。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其学术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每生面试时间20分钟左右。满分100分,60分合格。
会计(1253)、工程管理(1256)思想政治理论测试在综合面试中进行。满分100分,60分合格(思想政治理论占30%,综合面试占70%)。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笔试)两门,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每门笔试时间为2-3小时,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035101)、工程管理硕士(125600)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④思想品德考核。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考核内容包括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⑤体检。考生体检由西华大学医院完成。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四川省招考委、省卫生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招考委(2010)9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①复试总成绩为复试各科目成绩之和。总分为3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占100分,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占100分,综合面试占100分。各科目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②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100×初试成绩权重60%+(复试总成绩/300)×100×复试成绩权重40%。
2.相关要求
(1)各二级招生单位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复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复试情况要有记录。
(2)各二级招生单位严格按照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从高到低拟录取考生。如果考试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以下成绩项进行排序:初试成绩总分,初试业务课二,初试业务课一,初试外国语。
(3)复试采取差额形式,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上线生源不足招生计划的,按实际上线人数安排复试)。复试视频资料保存一年。
(4)各专业追加计划从已复试合格生源中,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替补录取(已被其他高校拟录取的不再替补);若该专业已无复试合格生源,则可调整至其他已复试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
(5)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该项招生计划在追加计划时单列,考生各复试科目复试合格,予以拟录取;若考生复试不合格,计划由学校收回后,调整至其他已复试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
(6)所有专业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五、专项计划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初试成绩总分为500分的复试分数线总分不低于260分,单科不限;初试成绩总分为300分的复试分数线总分不低于170分,单科不限。
六、复试程序
1.资格审查。所有复试考生均需符合西华大学2024年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见附件1)。
考生到二级招生单位指定的地点报到,报到时须带本人材料:①《准考证》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应届毕业生为“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毕业生为“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一寸蓝底或白底彩色近照一张(贴体检表)。二级招生单位核查身份证、《准考证》等相关材料,考生领取复试表、体检表、各二级招生单位复试安排表,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复试。
除以上材料,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需提交《入伍批准书》(注意不是入伍通知书)、《退出现役证》、入伍前的学信网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时学历(学籍)审核未通过考生需提供学信网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各二级招生单位负责组织复试;
3.考生在拟录取后,自行到西华大学医院进行体检;
4.各二级招生单位负责接收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表、体检表等有关材料及定向协议,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
七、接收调剂生办法
严格按照教育部、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办理。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西华大学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统考英语一可向统考英语二调;统考数学一可向统考数学二或统考数学三调,统考数学二可向统考数学三调。
6.照顾专业考生的调剂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办理。
7.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招生单位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8.其它未说明的调剂原则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二级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负责。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严格复试过程管理,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监督工作组牵头组织有保密、纪检人员等对复试工作进行全程巡查监督和复试过程监管。按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如有必要,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3.严肃考风考纪。各二级招生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4.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各二级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后应尽快在各单位网站公示复试结果。学校公示拟录取名单,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并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统一公开。
5、实行复议制度。及时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各二级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各二级招生单位公开申述电话。学校监督电话和邮箱:028-87720075, yzb@mail.xhu.edu.cn。
九、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 校长
副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副校长
成 员:党政办公室(保密办公室)、纪委办公室(纪检室)、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易班发展中心)、党委保卫部(保卫处)、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计划财务处、招生与就业处(就业指导中心)、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投标中心)、信息与网络管理中心、后勤服务总公司(后勤服务总公司党委)负责人
西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西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负责人
成 员: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全体人员
十、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监督工作组
牵头人:纪委办公室(纪检室)主任
本办法由西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等上级主管部门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附件1:2024年西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西华大学
2024年3月28日
附件1:
2024年西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文件要求,经西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如下:
学院代码及名称 |
专业代码、名称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002马克思主义学院 |
030500马克思主义理论 |
369 |
47 |
71 |
003法学与社会学学院 |
035200社会工作 |
358 |
47 |
71 |
005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
050100中国语言文学 |
374 |
55 |
83 |
006外国语学院 |
055100翻译 |
383 |
55 |
83 |
007理学院 |
070100数学 |
331 |
41 |
62 |
009汽车与交通学院 |
085502车辆工程 |
297 |
37 |
56 |
012电气与电子信息学院 |
080800电气工程 |
284 |
37 |
56 |
012电气与电子信息学院 |
085400电子信息 |
292 |
37 |
56 |
012电气与电子信息学院 |
085801电气工程 |
334 |
37 |
56 |
013计算机与软件工程学院 |
085404计算机技术 |
316 |
37 |
56 |
013计算机与软件工程学院 |
085405软件工程 |
320 |
37 |
56 |
014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
086200风景园林 |
282 |
37 |
56 |
015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
086000生物与医药 |
287 |
37 |
56 |
016管理学院 |
125300会计 |
225 |
52 |
104 |
016管理学院 |
125603工业工程与管理 |
225 |
43 |
86 |
016管理学院 |
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 |
218 |
43 |
86 |
019美术与设计学院 |
135700设计 |
388 |
40 |
60 |
019美术与设计学院 |
140300设计学 |
362 |
39 |
59 |
注:同一二级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全日制、非全日制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相同。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初试成绩总分为500分的复试分数线总分不低于260分,单科不限;初试成绩总分为300分的复试分数线总分不低于170分,单科不限。
以上二级招生单位的其余专业和其它二级招生单位的所有专业均执行2024年国家A类考生分数线。